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实施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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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的新闻发布走在前列

  国务院新闻办一局局长郭卫民

  刚才和大家一起观看了法院系统新闻发布工作走过的光辉历程,很感振奋,很受鼓舞。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法院系统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发布活动,而且主动作为,不断地创新发布形式,包括开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官方   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为我们进一步推进新闻发布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作为负责指导协调我国新闻发布工作的部门,国务院新闻办将和各部门、各地方一道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打造好新闻发布平台,努力使新闻发布在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我们国家国际话语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体现了社会责任和国家担当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洪磊

  从一个旁观者来看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我觉得有三个鲜明特点:

  第一,最高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紧紧围绕着我们国家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司法公正这些重大的政治理念进程。中国司法制度的建设是中国政治文明推进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我们在这个领域已经取得了重大成绩。如何向国际社会来介绍我们在这个领域重要的进展、理念和探索,最高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二,最高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体现了很强的社会责任、国家担当。从刚才我们看到的短片可以看出最高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直面国际社会的重大关切、直面中国社会的重大   第三,最高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紧跟时代潮流。其新闻发布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与公众互动、与国际社会互动,非常好地体现了现代新闻发布制度中加强沟通的要领。此外我们的发布制度大量运用了现代新闻传播的手段,对于中国社会的通达性、对于国际社会的通达性都提高了一个新水平。

  梦有多远,路就有多长

  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主任温红彦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于五年前将新闻发布经常化、例会化、制度化,不仅有力推动了法制公开、司法公正,回应了社会关切,实现了司法和舆论的良好互动,而且向国内外展现了中国司法越发透明、越发自信、越发开放的精神风貌。

  我们记得五年来,几乎所有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司法解释出台以后都是由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介绍。中国司法机关在审判、执行方面很多有益的新举措新探索,媒体也都是从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社会   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的发展促进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的制度化。刚才公布的多名全国各地法院的新闻发言人对司法公开是一个极大的推动。

  今天的会议主题是“五年,在路上”。的确,梦有多远,路就有多长,维护司法公正我们有共同的使命和担当,推动司法公开,我们应该永远在路上。

  公开既是手段也是目标

  中央电视台评论员白岩松

  没有公开就没有公平,今天站在这里说,我内心格外地不平静。其实,没有公开就没有公平不仅仅对于中国司法来说是这样,对于目前中国来说都是这样的。

  目前中国正在经历一个巨大的转型,经济上要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型;我们每一个人正在由老百姓向公民转型;最重要的是国家要由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这个转型集中的标志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新目标,就是要追求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那一刻开始我就在想,现代化的标志是什么?在这样的历史进程当中,法律既是手段更是目标。公开同样对于法治建设来说,既是手段也是目标啊!我想再隔30年到50年的时候,可能大家更会意识到今天中国的法律人在面临着怎样的一种更重大的历史担当,因为成为未来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我们正是建设者,而公开恰恰是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力量。

  去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我的一个提案是希望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和全国省市自治区的政府定期每个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很高兴去年10月份看到国务院下文把它制度化了,新闻发布会必须进行。我是既高兴又不满足,高兴的是制度终于建立了,不满足的是最低限为三个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以这个为背景来看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过去五年时间一共召开97次新闻发布会,意味着一个月开1.5次新闻发布会。从今年4月份开始已经变成了一个月固定要召开两次。我想这样清晰的数字不仅仅记载着最高法院新闻发布制度自身的前进,更为中国的新闻发布打造了一个样板,如果从历史进程来说又是开了一个好头。

  善待媒体,善用媒体

  凤凰卫视评论员杜平

  我一直关心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过去30年,中国人,全世界人关心的事情都是中国经济,未来30年全世界都会关心中国的法制。中国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个阶段,在过去几十年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在社会治理方面,从法治着手,从公平正义着手,这才是最大的发展方向。

  我在过去20多年时间里,先是在欧洲,然后到新加坡,现在长期在香港,反观中国大陆本身,确实有很多感触。第一个感触是最近这些年发展非常快,进步非常快,包括新闻的透明度。第二最高法院本身是社会的仲裁者,公平的体现者,新闻发布的方式和内容也应该体现舆论仲裁者的角色。各级法院新闻发言人的发言所应该起到的作用就是一言九鼎,体现我们法制的权威。

  十几年前,我在一篇文章里提到中国的各级政府对待媒体的   公开是正义的灵魂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泳

  为什么要实行法院公开的原则?因为公众对法院系统的信心和司法行政理解的完整性,是由法院的开放性以及它全面吸引社会   第一,维持有效证据的过程。因为我们为查明纷争的事实而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的过程是诉讼得以进行的必要程序,是决定法院裁判是非曲直的关键之一,也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确保一支执法公正、并且对社会所信奉的价值观保持敏感的法官队伍。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处于很强的主导地位。法官是否对社会价值观保持敏感非常重要。我们可以把彭宇案作为对于社会价值观不够敏感不够关切的反例。

  第三,要促进民众形成共同的认识。法院在伸张正义方面,就是在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以及量刑方面,要保持一致性。如果不能解决当前法律适用统一性的问题,法律就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第四,提供持续的机会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司法系统是如何运行的,实际法律在法庭上的日常运用会直接影响到每个个体。如果现在各级法院能够坚持司法公开的原则,能够持之以恒地坚持新闻发布等制度,法院最后肯定会完成两个角色,第一是教育者的角色,第二是沟通者的角色。

  公开重构了舆论和司法的关系

  澎湃新闻总编辑李鑫

  我来之前和我们十几位法制报的记者专门聊了一次,因为他们一直在一线采访,对最近五年特别是去年开始自上而下推行的司法公开特别有感触,我们对此总结了两个变化和四点建议。

  第一个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的司法公开很大程度上重构了舆论和司法的关系。在许多年前我们做法制报道最大的感受是司法报道特别难采访,特别难突破。但最近几年,特别是从最高法院推动司法公开以后大家觉得变化很大。第二个变化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互相融合。不仅是媒体感受到,法院系统、宣传系统也感受到这个变化。

  我们有四点建议:一是建议丰富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设置,更加注重对重要司法问题的回应,更加   公开体现了中国司法人的开放与进步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翟琦

  作为一名香港的媒体从业者,我可以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会,这本身体现了最高法院新一届领导以及新闻局负责人在发布会例会制度上所做的尝试以及充分的自信,这也让我在过去一年多来以记者的身份,通过新闻发布会的渠道目睹了最高法院在司法公开上的大踏步前进。高密度的新闻发布会做到了及时有效地反馈社会需要了解的信息,结合最高法院大力推动的审判流程公开、审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的公开,都积极有效地加强了大众对司法裁判的社会监督,促进了公正司法。

  信息的透明以及大型敏感案件的公开审理都表明最高法院的领导们有信心和勇气化解公众的疑惑,树立司法公信力。这些大量的实践表明司法公开随着公开的程度越高,社会的信服程度也会更高,留给外界所炒作的空间也会越小,这不仅可以让国内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甚至可以让国际社会感受到中国司法人的努力、开放和进步。

  作为在路上携手同行的一分子,我深深理解在路上每一步前行背后的不易。真诚地祝愿最高法院能够在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把握时机,走向司法公开更辉煌的明天。

  (文稿根据录音整理摘编,未经本人审核。)

  增强自身“定力”坚持司法公开

  中央电视台评论员杨禹

  我国的新闻发布工作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不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人民法院都在努力探索。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有自己的特点,这个特点归纳起来就是有“定力”。“定力”,一是指积极推进公开的“定力”,之前没有的经验不停在探索,坚决往前做;二是发布公开体现了人民法院的特点,面对舆论既积极地   中国法制的进程很大程度上是要靠司法公开体现的。公开是面对社会公众的,公众不可能成为法律专家,所以公众不可能像法官一样非常专业地去判断案件的情况,所以,司法公开是大众最能感受到司法公正的一种方式。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除了通过自身经历的案件来感受公正以外,第二个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公开来感受司法的公正。因此,对于司法来说,公开尤其重要。

  最后,我提几点建议:一是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一定要更加严谨;二是要坚持大气,在舆论场中既不能居高临下,板着面孔,也不能低眉顺眼去一味迎合,要保持一种稳重、大气的发布状态;三是要更生动,法律本身是非常严肃的,在保持严谨的前提之下,要更生动、更贴近、更有温度。

  善用新媒体让公众能够实时接触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军

  我在传媒院校教法律,本身又是学法律的,自身算是传媒院校的法律人,法律圈里的传媒人,所以我比较   就我自身感觉来说,在全国司法系统中最高人民法院是标杆,他们每个月的例会制度我都会看,重大的热点案件,我也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看最高法院的态度。我感觉最高法院新闻发布制度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一是互联网思维,会利用新媒体从各方面与百姓互动;二是与公众交流、善用媒体的能力越来越强,像事前的准备、面对媒体发言的能力、应急处理能力都很强。

  善于运用新媒体本身就是一个接地气的行为,互联网的运用就是新媒体传播的其中之一,而最高法院在这点做得特别好,包括目前的法律文书公开,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让百姓能够查到所有的案件,还有公众开放日,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强度都是前所未有的,这让公众能够实时接触到最高法院。

  最后,对法院的新闻发布制度提几点建议:一是要加强互动,包括新闻发言人回答问题时对于超出准备的问题,如何灵活应对。这要求新闻发言人有更多的专业知识。二是要更多地了解受众接触媒体的习惯。像很多地方上的案件,百姓也是非常关心的,如果最高法院能够出面做一些点评,可能更有利于百姓理解对案件的判罚。(记者罗书臻)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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